關於法律諮詢(1)_談談「聊聊」這件事

想找律師「聊聊」的兩種人:真的有需求的人、善用資源的人。
沒有「聊聊」就能鐵口直斷的不是律師是法師。
「聊聊」的重點不只談話內容,還包括看的到及看不到的言詞情狀,你的疑惑困惑或者眉頭一皺都是聊聊的範疇。
「聊聊」後,委不委託是當事人的預算,能不能讓當事人委託是律師的本事。

在我認識先生之後就一直有一個擔憂,而這也的確小小的困擾我,就是關於請求他提供法律服務這件事。這件事他自己可能習以為常,也有了一套應對標準,但對我來說卻是一個艱難卻不得不學習的課題,畢竟同溫層都不是法律人,有需要法律專業服務的人可能就會想要問問他,這部分我一直在調整。

譬如我一開始想強調,如何讓來求助的人覺得就不是個「免費諮詢」的管道,是想讓大家尊重一下法律專業,但表達的不好就會很功利,有種「這麼點小事都不幫」的感覺。後來我持續觀察了下,發現會找上門的大致分為兩類:

會找律師的兩種人

一種是真的需要委託律師「確實有需要」的人,另一種是其實不需要委託律師只是加減問問「善用資源」的人。


「善用資源」的人

先說說善用資源的人其實問題不會很棘手,或者該說問題也不是很急迫,如果你是這種人,請把握你提問的界線。用學習來比喻或許比較恰當,有一位名師,可以請教他「廣泛」的方針性問題,但如果要請他「對症下藥」,這是兩回事,法律服務亦同。每件個案都是獨一無二的,或許大方向看似一樣,但針對不同的小細節會產生每個案子的獨特性,所以怎麼把所有案件都同一而論。這也是一些比較嚴謹的粉專或法學教授在進行法律普及時會強調的,不針對「個案」做討論,不同個案就是不同的人,但人們很常去把人類分類,但即便分了類,每個人都還是獨立個體,每個案件都還是獨立案件,不要覺得別的案件適用的,就可以適用在相似的案件上,你看不到的東西也很多。

「確實有需要」的人

再說說「確實有需要」的人,針對這些人我就要談談「聊聊」這件事了。

為什麼需要聊聊?
「免費諮詢」是行銷話術


很多律所打著「免費諮詢」的標語,這說法不過就是「聊聊」的行銷用語,不用免費諮詢這個說法大家都會被電視劇上演什麼跟律師談話用分鐘計價這種可觀的數字嚇到,所以「免費諮詢」聽起來超威,但在我看來就不過就是很理所當然的「聊聊」環節,與其說是讓客戶諮詢,這個環節分明就是讓律師自己去評估客戶的狀況,簡單一點他的確可以在這個階段就給出一些建議,但大抵都是前面說的「大方向性」的,而不是那麼具體細節。也有可能「聊聊」後,雙方無緣,但總之這是不僅在法律服務,而是在「任何客製化/個案」服務都很需要的環節。畢竟現在不是在貨架上買商品,請問什麼案件多少錢這樣問完就能做的事,當然你也可以,但我想我先生走的不是這個路線。

沒有「聊聊」這個環節就想把案子接下來的人,你可以想像想像成拍婚紗,這大概就是婚紗店拍那種什麼功課都不用做,選好方案人到現場就幫你set好全部的包套婚紗,沒有不好,只是現在是不是越來越多人很流行有自己style的自主婚紗嗎?需要自己跟攝影團隊、造型師都好好溝通,當然即便跟溝通結果可能也會跟你要的不一樣,這就是另一個層面的問題,但試想如果你今天選擇的是後者,你一定會跟攝影師、造型師們「聊聊」吧!不聊的你也不想找他們吧?

自己拍婚紗後跟一些人才發現,有很多人對於自己的婚紗都不甚滿意,雖然婚紗照都很美,但卻不是他們想要的婚紗。法律服務亦同,有些律所的確也會發生這種包套婚紗的情形,不管不顧地把案子接進來,不先搞懂客戶的需求,一味地就「告死他」啊,反正打訴訟才有錢賺,但更多時候其實客戶想要的結果,不用靠訴訟、或者不是靠訴訟可以解決的。

「聊聊」是交往/委託前的試探

所以,如果你想找律師,請你明白「聊聊」是很重要的環節,不要覺得他說什麼「先聊聊」其他再說,是價格不透明的黑心律師。律所服務收費方式各不相同,有些事務所會是以時計價,有些以案件計價,一般人可能不太會想去找以時計價的…真的很貴。也有那種號稱我諮詢從來不收錢,但一個案件就從驚人的價格起跳這種的,一位負責任的律師,在「聊聊」的環節也應該要說清楚關於他的收費,但沒有「聊過」…

我想他應該是是不能直接跟大家說「什麼案子」就是多少錢,畢竟這不是什麼客製模板,每個人的案例都是獨一無二的個案,都要「聊過」才會知道,也許聊完了,你發現你根本不需要法律服務,你需要的是別的東西。也有人自以為自己案子很簡單,但其實很複雜。

要我比喻,聊聊的過程大概就是「交往前的試探」吧?而不是你現在就選一個婚友社,簽契約,再從他們的會員名單去找挑選對象,但也許你的對象根本不在這個婚友社裡。交往前的試探,你們未來不一定會交往,但的確有一方是有那個意思,才會有這個「聊聊」出現,在這個過程中確認雙方是否有共識,可以走到下一步,這是個重要的環節,所以需要「親自」對談。

「聊聊」就跟談戀愛一樣請自己來不要請人轉述

剛開始我也會幫人轉述問題,後來我學乖了,一來是因為案件牽涉個人隱私,二來律師與案件本人對談,他才能抓到他想要的重點,以及當事人隱藏沒講的重點。那些我們看起來不重要可能在轉述過程省略,或者我們沒有描述的言詞情狀,都在律師的考量裡,所以,我真心建議,請直接找律師談話,他的確想要從你身上拿點東西,但不是死要錢,而是那些會被一般人忽略的情報,至少我先生是這樣的,他受的訓練是這樣的。

當然現在的律師品質…這我們就不多說,但我只能說,如果你要找最便宜的律師,我不會推薦我先生給你,但如果你需要一個可以幫你解決問題的律師,我願意推薦我們家李律師,但請一定要自己跟他談。也許你的案子,他也不一定做的來,但不談都不會曉得。

話說他們那一套從稀鬆平常的談話模式獲取資訊的能力,非常耗腦也讓人驚奇。舉例來說,記得婚後他帶我去拜訪他前所主持律師時,只是很平常的對談,談談工作作啊,我說我在做採購,然後他們主持立馬就問為「有沒有最國際原物料採購」但整個過程都是在閒聊。

離開後,我說從來沒有人問過我那個問題,自我介紹那麼多次都是「喔」就沒了,我先生就說,如果是他聽到人家做採購卻沒有問那個問題,大概就會被罵了。

這是一個很弱的例子,但足以證明當面對談的重要。怎麼說呢,如果哪天我先生不在場,他問我和主持律師聊了什麼,我一定只會說「就閒聊,我說我在○○工作這樣。」

這樣聽轉述的我先生是不是就漏掉了我在做採購,然後可能還有做國際採購的事呢?

結論
沒有「聊聊」就能鐵口直斷的不是律師是法師

簡單說,聊聊也沒有一定要你怎麼樣,請不要害怕跟律師們聊聊,律師們也會有分寸,你真的太得寸進尺想聊免費他們也會有免費的說詞,相信我,要不然怎麼,會常聽到有人說「我問好多律師每個都說的不一樣」…尤其讓你抱著貨比三家,或者東拼西湊想要從不同律師口中拼出完整案件這種貪小便宜心態時…

總之,請不要害怕律師一開口就要收錢而對聊聊卻步。畢竟,回歸最現實面的問題,

聊聊後決定要不要委託取決於當事人的預算,而能不能讓當事人委託是律師的本事了。

(是不是該來重看一下甄嬛傳?)

至於那些單純「善用資源」的人,聽到要直接「聊聊」也會覺得這個資源好像沒那麼好用而作罷,畢竟他本來也就是順便問一下而已。

以上,我就突然有感而發,因為很多不自愛的律師、跟不尊重專業的人導致風評變很差的法律服務圈。

Author: blackbambo_1